周杰
救助艇是每個船上必須配有的救生設備,我們都很熟悉,它不僅擔負發生緊急情況時救助船上人員的功能,同時它還肩負救助他人的責任。
從事4年多三副崗位的我,對救助艇再熟悉不過了,它就是我所管理的一個重要設備。按照船舶管理規定必須定期啟動測試,每次檢查的項目都按照公司的PMS規定執行,由于我們船工作的特點和服務海上平臺繁忙程度不一樣,所以有時PMS中的部分項目就無法及時進行,特別是救助艇的釋放,很多時候都沒有進行。近期我們在一次“遲到”的救助艇釋放演習中,正當我們把救助艇放置舷外啟動艇機測試時,可艇機怎么也啟動不了。輪機員說上次的常規啟動測試正常,但現在釋放時出現了問題。它使得演習中止了,但慶幸的是它讓我們發現了救助艇的問題,如果沒有這次釋放演習,我們還都認為救助艇正常,處于隨時可用狀態;而讓我們反思的是這次釋放為什么要“遲到”?如果在這期間突發了緊急情況需要釋放救助艇救助落水人員,那時我們該怎么辦……落水人員很有可能會因為我們無法啟動救助艇而喪命。這件事給我一些啟示:我們能否避免這種“遲到”,任務再忙我們也要按照PMS規定的檢查項目一一完成檢查、操作,哪怕和公司申請時間。因為突發的緊急情況可不會等我們,無論是自救還是救助別人,它都是救助海上人員的生命,我們不能有絲毫的懈怠。
現在做二副了,救助艇雖然不是我所管理的設備了,但也不能疏遠它。前不久海事局對我們公司船舶開展了救生(助)艇應急釋放的專項檢查,我們船也做了專項培訓,此次專項培訓暴露出我們日常演習中存在的一些問題。這讓我想到:之前我們只知道緊急釋放的基本程序,但從來沒有實際操作過,緊急釋放時的好多關鍵注意事項也就全然不知,到了真的需要緊急釋放時我們根本不會放。通過這事我的心得是:船上的設備,不管是常用的還是不常用的,都要實際操作,特別是救生消防設備,不能總是紙上談兵,沒有實際操作過永遠不能算是會操作。